事业 全部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重庆 | 云南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浙江 > 全浙江
各区县导航: 全浙江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永康市统计局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5-06-05 14:17:02 来源:人才引进网
  永康市统计局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统计局下属单位永康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现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统计调查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会计类、统计类专业,或有统计工作经验(需要户外工作,适宜男性),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6月6日起至6月12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行政中心1924办公室(金城路25号)
  3.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照;
  (2)报名表(需贴上一寸照)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领取后填报。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三)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由考生自行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执行。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永康市统计局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徐菁,联系电话:0579-8710852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永康市统计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

温馨提示:人才引进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人才引进网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