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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选调10名一般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 10:59: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会昌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打造“三地一城”、建设“独好会昌”,优化县直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充实县直单位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部分县直单位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事业编制一般工作人员。根据选调工作有关规定,现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一般工作人员10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含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除卫生系统),其中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满相应服务年限方可报考。2006年1月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符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好,服从组织安排;
  2.各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最低条件(含本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夫妻双方在乡镇工作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5年1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仅限教师)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间的,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正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尚在试用期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具有上下级领导管理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4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会昌县社会保障大楼6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电子照片,《报名表》1份(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汇总表》1份(电子版报送至rbjrsywg@126.com);
  (3)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2-2024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年度考核汇总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佐证材料(具体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当时工作部门党委出具并盖章(1份),资格证书提供相关原件与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4日。
  2.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单一选调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开展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思想政治水平、岗位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评委由若干考官组成,采取百分制评分。若实际面试人员与选调名额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选调名额),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若实际面试人员与选调名额形成竞争关系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入闱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体检)。
  (四)体检
  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岗位可递补一次。
  (五)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入闱考察环节。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以及招聘单位组建考察组,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意见。根据考察情况产生入闱人员。
  (六)公示
  入闱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会昌县人民政府网、“中国会昌”、“会昌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天。公示过程中发现有投诉、举报不符合选用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试用、调动
  公示无异议,试用3个月。各选调单位在人员试用前要制定《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方案》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按《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书面盖章报县人社局汇总提交至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待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具体解释权归会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选调咨询电话:0797-5622649。
  附件1-4
  会昌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
  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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