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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2026年招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4 14:51:14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是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经国务院批准于1982年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家级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专业机构。历经40余年的发展,交流中心已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个机构及著名企业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形成了对美洲和大洋洲、欧洲、亚洲和非洲及港澳台地区合作交流的局面,在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交流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促进中国与世界其他各国和地区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增进与各国人民的友谊做出贡献。主要包括承担“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相关工作,我国与国外政府、国际组织间科技创新合作机制下相关支撑工作以及对外科技援助,开展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研究,承担面向发展中国家科技项目合作与培训等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科技部招聘工作安排,交流中心现开展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4人,社会在职人员2人。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不同类型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为2026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当年如期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应聘人员须以主修专业报考。
  (2)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内生源可报考符合条件的京外生源岗位。
  (3)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2.社会招聘岗位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为社会人员,毕业时已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应聘人员须以主修专业报考。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sydwgkzp.cn),3月20日开放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对于岗位条件中有“熟悉/掌握××工作/知识/技术/工具”等要求的,简历中须体现相关学习工作经历或成果。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3月。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按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或申请其他岗位。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5:1比例的岗位,减少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岗位取消,4月9日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应聘。
  应聘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系统中主动报告。
  (二)考试确认
  2026年4月10日8:00至4月13日12:0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逾期未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4月16日至4月17日,考试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公告预计于2026年4月中旬在科技部官方网站(www.most.gov.cn)发布,本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进入笔试名单的应聘人员。笔试预计于2026年4月中下旬举行,考试地点为北京,具体地点将在笔试公告或准考证中告知。公共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部分岗位在笔试环节进行专业加试,加试内容及权重详见招聘岗位表。公共笔试和专业加试(如有)满分均为100分,均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不指定任何形式的参考资料。
  (四)面试
  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不足5:1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确定。面试具体安排及合格分数线将在科技部官方网站公布,并由本单位通知面试人选。
  (五)考察、体检
  对于没有专业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50%;笔试环节有专业加试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60%(其中公共笔试占40%,专业加试占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专业加试确定最终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量、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本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科技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的,本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关注;部分重要招聘信息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送达应聘人员,请确保在网络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关于招聘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10)68585110
  技术支持:18522986887
  附件:
  1.附件1:2026年度科技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2.附件2:2026年度科技部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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